徐静芝
李春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现任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民建武汉市委常委。作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保会副主任,他以民建武汉市委设立的“民建慈善关爱基金”为平台,依托市民建社会服务“温暖工程”品牌,在湖北省未管所持续6年开展火凤计划,对未成年犯进行职业培训和生活帮扶。在火凤计划实施过程中,他发现存在“未成年犯义务教育”这一盲点。为此,李春生撰写相关社情民意,并于2015年申报民建武汉市委相关课题。最终,“将未成年犯纳入国民义务教育”通过市民建课题招标,被确定为2015年重点调研课题,并成立课题组,由李春生担任组长。
针对未成年犯教育中存在的教育经费短缺、教学设施缺乏、师资力量不足、教学管理与社会脱节等问题,在民建武汉市委的大力支持下,李春生专门带队赴吉林、黑龙江两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交流学习,借鉴经验。通过调研,他发现未成年犯义务教育可谓全国性的难题,这个题目应当上升到国家的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已经实施30年,但在未成年犯这一块还是空白。”最终,课题组形成《关于对未成年犯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的建议》的成果,经民建武汉市委审查通过,报送至民建中央。
“这个课题是在我从事社会服务工作中得到的线索。作为民主党派一员,我们应当善于观察,对日常工作、生活中接触的事物多留心,抓住这些线索,积极建言献策,履行自己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