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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的社情民意让武汉市的防空警报再无缺席
2019-06-25 2205
来源:本站
作者:李春生

  从2004年起,每年10月25日武汉就要拉响防空警报,纪念1938年10月25日武汉沦陷这个特别的日子。但是2007年10月25日,防空警报没有响,有市民和外地的游客专门到广场来听,一直没有听到。面对市民的追问,武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告知,武汉接连承办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和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为了营造祥和的城市气氛,就取消了例行的防空警报试鸣。

  基于法律人的敏感,这种随意取消防空警报,上升到法律层面,是部门没有依法办事,法律意识淡薄。因为2004年8月1日施行的《武汉市人民防空条例》,是经过武汉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具有法律效力。该条例第28条明确规定:“每年10月25日进行全市人民防空警报试鸣。确需改变防空警报试鸣日期的,由市人民政府另行确定。”

  为此,从武汉依法治市的高度,我撰写了《随意取消防空警报试鸣——依法行政意识有待加强》的社情民意,《长江日报》记者认为内容很好,但不宜在报纸上公开采用,就在《长江日报内参》上刊登了。《内参》是给领导看的,时任武汉市委书记苗圩同志作出批示:“请人防办回复李春生同志”。

  随后,市人防办主动约见。那天我开车到市人防办大门口,几名保安放开栏杆,立正敬礼,像对首长一样,咱也享受了一次领导待遇。市人防办部门领导在门口迎接,引进会议室,市人防办主任向我介绍情况、解释原因、接受批评、提出整改方案。原来,在筹备防空警报试鸣方案时,市里一位领导人打来电话,说武汉要举办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和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因警报试鸣日当天恰逢“六城会”开幕式同时举行,为营造祥和的氛围,来电要求取消例行的防空警报试鸣。市人防办按领导意见办,但没有书面报市政府提出更改日期,也没有对社会解释说明,就这样直接取消了。他们收到了苗圩书记的批示后,进行了认真反思,虚心接受批评,诚恳接受监督,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保证不再出现类似情况。那天还带我参观了全市防空警报中央站等人防警报设施设备,使我对全市人民防空的情况有了初步了解。其实这对自己也是一个学习了解防空知识的机会。市人防办后来写出《关于落实苗书记批示的情况报告》报武汉市委督查室,也发我一份,此事算办结。

  后来在武汉一中同学会上,一位在市人防办任职的同学说,你上次提出的这个问题,市人防办领导非常重视,内部开了几次会议,认为当时取消防空警报试鸣没有从法律方面考虑,的确太轻率、太随意,犯了低级错误。以后领导们都非常谨慎,说再也不能出现随意取消的情况了。看来通过这件事,市人防办的法律意识确实增强了。现在每年10月25日下午4点,防空警报就会响起,“呜——呜——”的警报声响彻武汉三镇,警醒市民,警钟长鸣,勿忘国耻。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人民政协也将迎来70华诞。70年风雨兼程,70年砥砺前行。70年来,人民政协积极投身建立新中国、建设新中国、探索改革路、实现中国梦的壮丽实践,走过了辉煌的历程,建立了历史的功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的舞台更加宽广,责任更加重大。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将秉持“在其位谋其政”的责任意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政议政,充分履行委员职责,当好人民政协制度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写好每年的“委员作业”,答好时代给出的考卷,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绚丽风采,书写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光辉篇章。

  撰写人基本情况:李春生,男,1963年4月生,湖北武汉人,一级律师,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任职:武汉市十二、十三届政协委员(2012年1月至今);民建武汉市十三、十四届常委、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2011年9月至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八、九届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14年 3月至今);省律协第七、八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2011年5月至今);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涉法涉诉“千案化解”律师团成员(2015、2016年)、省人民检察院法律顾问(2018年5月起担任)、省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专家委员会成员(2018年12月起担任);武汉市政协法律顾问(2013年7月至今);武汉市新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 2018年12月起担任)。曾任江汉区十二、十三届政协委员(2002年-2011年)。

  荣誉:2008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特殊贡献律师”,2014、2007年先后荣立省司法厅二等功、三等功,被授予“诚信鼎”,2010年获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湖北律师风采奖章”、“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先进个人”;2015年民建中央“全国优秀会员”称号、2016民建中央社会服务先进个人等;2010年4月28日,入选省委政法委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法律顾问;2009年发起筹划并担任“湖北火凤计划”即“湖北省未成年女犯融入社会”公益项目负责人,获得中央综治委、团中央等单位“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创新奖”和省慈善总会“微善行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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