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就在同一天,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京开幕。会上,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明确提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正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举国宣传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我翻开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温习其中有关宪法和法治的内容,用思想洗礼的方式纪念国家宪法日,用理论学习的方式响应民建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号召,用温故知新的方式体会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
《决定》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目标,就若干重大问题做出了共十五项决定,其中第四项即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针对如何建设法治中国提出了全面和科学的战略部署。
《决定》首先高度强调了法治建设的关键性,明确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工程本身就必须包括法治领域的建设。我们所要建设的法治,也毫无疑问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法治。《决定》接着指出,法治建设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要将“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一起共同推进,要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作为一体来建设。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宏观目标下,《决定》又提出了具体的奋斗目标,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这四个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可以让我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在强调了方向和目标之后,《决定》为如何进一步地加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了具体的部署:第一,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第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第三,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第四,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在国家宪法日重温《决定》,我进一步强化了自己对宪法地位的认识。《决定》强调:“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决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作为一名民建会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仅是个人思想上崇高的追求,更是一项无比光荣的政治任务。在国家宪法日重读《决定》,再次学习中国共产党有关法治建设的精神和部署,不仅进一步地提升了我的理论水平和政治修养,更让我清醒地体会到自身所应担负的责任。
自身严格守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是每一位中国公民的义务。作为一名民主党派成员,更应该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为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中国共产党的初心是为了人民,为了国家;宪法的初心是为了人民,为了国家;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初心是为了人民,为了国家;民建的初心,依然也是为了人民,为了国家。法治中国的建设任重道远,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道路上,各民主党派要与中国共产党继续携手同行。民建会员要响应民建中央的号召,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习近平关于民主党派“四新”“三好”总要求,把“四新”“三好”贯彻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中,认真学习中央各项文件精神,提高思想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岗位工作,努力回报社会。
(作者系民建武汉市汉阳区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