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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武汉市洪山区会员在区党外青年读书班做中心发言
2018-12-25 741
来源:本站
作者:焦美红

  为培养锻炼年轻会员,民建洪山区工委将会内表现突出、信念坚定的年轻会员按照工委日常规划,采取多渠道培养锻炼。焦美红是民建洪山区会员,她积极参与区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利用身为律师的特长,多次为会员开展法律咨询服务。2018年经工委推荐,她参加了洪山区统战系统组织的第六期党外青年读书班进行培养学习,并被推举为班委。

  12月16日,在洪山区创客集中地悦非空间,第六期党外青年读书班全体成员集中研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焦美红在研讨班上做了中心发言。她从三个方面阐述自己的想法:第一,习总书记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是一场及时雨,给广大民营公司奠定了信心,也解除了当时民营企业在某些方面的恐慌;第二,结合案例说明近期司法实践中保护民营企业的具体变化;第三,从律师视角对企业家交流了几点意见和建议。

  焦美红的发言结合司法实践变化去感受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对与会企业家学员提出公司治理的建议,与企业家共勉国家保障非公经济真正做到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附: 焦美红在洪山区第六期党外青年读书班主题研讨活动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学

  下午好!

  一、感谢区统战部给我这个机会参加第六期读书班学习,我本人非常珍惜这次学习机会,也感谢班委及组长给与机会参与本次的交流,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习总书记的民营企业座谈会非常及时,是一场及时雨,给广大民营公司奠定了信心,也解除了当时民营公司的在某些方面的恐慌。

  11月1日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召开这次座谈会的背景是中美贸易摩擦还有国退民进等的一些类似的传言,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大家的慌乱,网上针对民营企业的地位和发展方向问题也有了各种各样的言论。就在这个时候,习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了民营企业座谈会,座谈会上首先听了代表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然后做了我们本次学习的讲话。

  习书记讲完后,大家各种顾虑终于消失了,吃了定心丸。我的感受是,没想到习书记这么及时亲自发表这么重要的讲话,当时我也看到了网上了一些流言,一些揣测,身边的企业家也是在讨论目前的国际国内形势等。在这样的情形下,习书记发表讲话,大家肯定心服口服。这说明国家和中央对大家的心声关注密切,党和国家关心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应该放心了。

  三、从我工作角度感受下保护民营企业的具体变化。

  原来曾经流传一句话:中国的企业家要么在监狱,要么在通往监狱的路上,以后这种情况肯定会大大改善。确切的说应该是2017年底和2018年初,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活动。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等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得以违法犯罪处理。

  2018年1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企业家财产权、及经营自主权。“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是企业家们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到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关系到企业家能否真正做到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

  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民营企业物美集团创始人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一案进行公开宣判,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张文中无罪,同时改判原审同案被告人张伟春、原审同案被告单位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无罪,原判已执行的罚金及追缴的财产,依法予以返还。

  2006年物美发展进入巅峰时,张文中被带走协助调查,200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其所犯单位行贿罪、挪用资金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张文中毕业于南开大学,中国科学院。

  我也正好代理一个合同诈骗罪、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而且因为我代理这个案子,也查阅了类似的案例,这个案子还是很有代表性的。其实就是开发商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发包了大量的工程承包合同,收取了很多工程保证金,最后项目烂尾了,那么这么多交了保证金的企业就到政府去上访,后来才有了将这个开发商的老板以合同诈骗罪刑事拘留,这个案子两年多了,已经开庭过了,现在还没判决,情况特别复杂,涉及当事人很多。当然不能完全说我的当事人在整个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没有违反刑法,或者说他无罪,但是如果因为这个判十年左右或者无期徒刑,我个人认为太重了。还有另一个案子挪用资金罪的案子,受害人把钱投入到公司,作为股本金,后来公司法定代表人将我当事人的钱转走自己用,没办法,就到公安局报案,以挪用资金罪的名义报案,公安局立案,后来我当事人的钱就追回来了,其实整个案子的起因是一件民事纠纷,只是从民事角度不好办,才走了刑事程序。还有范冰冰的偷税漏税案,最后她是补缴了税款就免除了刑事处罚。我给大家讲的都是大家比较熟悉的罪名,从另一个角度讲这样的案子以后也会出现,但是以后应该会严格尺度,分清刑事犯罪和民事纠纷,在赔偿到位或者补缴到位的情况下,刑事处罚应该会减少。

  另外民营企业家关心的劳动关系案件,当时我国08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黑砖窑事件,在当时的背景下,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这是当时的劳动合同法的价值取向,现在10年过去了。也暴露出另外一些弊端,企业家只要是做被告,基本都是输官司,最近最高院也以指导案例的形式表明:如果签订了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或者自愿申请,那么如果再以未交社保起诉的,这违反诚信原则。但是原来因为没有缴纳社保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一般认定了写了什么都没用,还是会判决企业家承担补缴社保的义务或者经济补偿金。这就代表一个法律实践中的变化。

  以上都说明,法律的导向作用,法律的导向在慢慢转变,开始注重保护企业家的利益,我国的企业家都应该感到欢振奋人心并充满信心。

  就在刚过去的星期五,我在省司法厅值班,司法厅刚好开一个企业家和司法系统的会议,大家都开玩笑说司法厅的院子里少见的出现了几辆豪车,这都是与会企业代表们的车。这是司法厅专门请企业家过去,去倾听企业家的想法,对法治环境或需求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这都说明了,政府包括中央包括地方已经关注企业家的各种法律需求。

  四、想对在座的企业家交流的几点想法

  我是一个律师,虽然不是企业家,但是与企业家接触很多,与他们交流也多,他们想法也很多,可以说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态势。我今天想说的观点是,我们国家就像法律条文的兜底条款,都管不着的时候,还由国家管着咱们。所以说,任何时候都要充分信任国家并给与全方位的支持,只有国家强大了,在世界上才能立足,才有底气。比如习书记在11月1日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到:6个方面的政策举措中第四条:完善政策的执行方式,任何一项政策的出台,不管初衷多么好,都要考虑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讲话中也提到了企业家跟我交流的比较多的两方面:一个是营改增,一个是社保费率原来有劳动局管现在归为税务局管,这两个政策企业家都叫苦,增加了企业负担。我想企业家关心的问题,党和国家也在关心,习书记再关心,大家应该充满信心,企业家的好日子到来了。最近发生的华为事件,华为是私企,国家的支持力度很大吧,中兴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家的力度也大吧。都说明这个时候企业坚强的后盾是国家。

  关于国退民进的理论,我也想说点想法。在某些领域,比如道路或钢铁等投入大,回收慢等关系到民生或者基础建设的领域,国企介入多些,引用上次武汉大学经管学院教授的观点,这是对民营经济的保护,某些领域对民营经济来说,风险太大,负担不起。

  针对习主席民营企业座谈会讲话,感想和体会还很多,希望有机会继续跟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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